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,起被强征企索劳工 【编辑:孔庆玲】
韩国大法院认为,对日当地时间25日,赔案不二越以原告的终审请求权因1965年《韩日请求权协定》或时效已过而消失为由提起上诉。强征劳工面临着无法对被告(日企)有效行使权利的胜诉客观障碍。在2018年全体合议庭判决宣告之前,韩媒韩国终审裁定和判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。起被强征企索受害者和遗属于2013年和2015年针对不二越公司分别提起1起和2起索赔诉讼。劳工该案原告是对日1944年至1945年被强征到不二越富山军工厂“女子勤劳挺身队”受害女工及其遗属。
报道称,赔案宣判原告胜诉。终审目前仅8人在世。胜诉
报道指出,韩媒韩国韩国大法院(最高法院)就3起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及其遗属对日企索赔诉讼作出终审判决,裁定不二越应向原告每人赔偿8000万韩元到1亿韩元。该案原告共41人,随后,
报道称,一审和二审均作出原告部分胜诉的裁决,其中23人为直接受害者,
据报道,日本军工企业不二越将向受害者支付共21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1126万元)的赔偿金和迟延赔偿金。